向排龙乡领导汇报工作
昨晚,乡党委书记拿来一份排龙乡民工对外服务收费标准的文件给我看,显然是要照此文件执行。文件规定,凡自治区以外单位雇佣民工按每天45元收费。北京当然属于此收费标准。若如此,民工费要比林芝地区的标准增加百分之五十。本来就紧张的费用就更吃紧了。我和副队长李世源,陶宝祥一道,向乡党委书记汇报了此次徒步穿越雅鲁藏布大峡谷的目的和意义,以及为自治区经济建设服务的宗旨,当然也实事求是地汇报了考察经费的困难。副县长达瓦态度明确地说:“高队长,这项工作很有意义,中央、自治区和地区均很支持,我们县当然全力支持,民工费就按高队长意见办,每天30元。”
达瓦副县长讲话后,乡里同意。我心中的一块石头总算落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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