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后,匈奴族是蒙古高原的主人,控制了阿尔泰山南北、天山南北以及河西广大地区。匈奴失势后,鲜卑等民族崛起。南北朝时,突厥族建立了从蒙古高原到哈萨克丘陵的东西突厥汗国,取代匈奴人控制了北方草原丝路。
突厥是六世纪中叶在我国西北兴起的游牧民族,北周对突厥“岁给缯、絮、锦、彩十万段”,北齐时,“惧其寇掠,亦倾府藏以给之”,突厥贵族每年坐收丝绸数十万段,并将其中的大部分通过草原之路运往西域、中亚、波斯和罗马帝国(拜占廷帝国)等地。
公元七世纪三、四十年代,回纥在漠北兴起,强制以马匹换取唐代的绢,从而获得大量的丝绸,史书称之为“绢马交易”。正如白居易“阴山道”中所说:“五十匹缣易一匹,缣去马来无了日”,“每至戎人送马时,道旁千里无纤草”。《新唐书·食货志》记载:代宗时(公元763~779年)回纥岁送马十万匹,酬以缣、帛百余万匹。回纥人把大部分多余的丝绸通过草原之路运往西域、中亚。
契丹族所建立的辽王朝与西夏政权,同样使这条古道发挥作用,他们用从中原掠夺来的丝绸换取西方的珍宝。《宋史》记载:“会无昊请臣,朝廷亦已厌兵,屈意抚纳,岁赐缯、茶增至二十五万。而契丹邀割地,复增岁遣至五十万。自是岁费,弥有所加”,“景德元年(1004年),契丹统军挞览引兵分掠威虏、顺安、北平,……(宋与之议和)岁遣契丹银、绢三十万”;《辽史·圣守纪》有云:“统和二十二年(1004年)十一月,密请议和,愿岁输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
在这条通道的最南边,有一条支路曾起过非常突出的作用。即:经河套西行,经居延海,沿河西北山、马鬃山北麓,至哈密、吐鲁番等地,从此西行。在宋、辽、金、西夏对峙时期,其他交通线路均难以顺利通过,商人便利用此路线东西往来。
成吉思汗统一蒙古诸部并建立了蒙古汗国后,蒙古骑兵驰骋于亚欧两洲的广大地区,冲破了往昔各国的疆界,并在此辽阔的领域内,广设驿站,把各地联结了起来,使东西方陆上交通畅行无阻,历代被各民族割据、阻断的古丝绸之路重新开通,草原丝路重又焕发青春。
元朝是对蚕丝剥削最为苛重的一个朝代。元太宗八年(1236年)推行丝料之法,“每户出丝二斤,并随路丝线、颜色输于官;五户出丝一斤,并随路丝线、颜色输于本位”。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年)立十路宣抚司定户籍科差条例,列出各种户籍的纳丝标准,较以前更为加重,最高的每户每年须缴丝四斤,这些户籍分归诸王、后妃、公主统领。这些王公贵族把大量的丝绸用来调换西方的黄金、首饰、珍珠等物品。因此,在草原之路上奔向西方贸易的,大部分为官家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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