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品
园林中供休息、装饰、照明、展示和为园林管理及方便游人之用的小型建筑设施。一般没有内部空间,体量小巧,造型别致,富有特色,并讲究适得其所。这种建筑小品设置在城市街头、广场、绿地等室外环境中便称为城市建筑小品。园林建筑小品在园林中既能美化环境,丰富园趣,为游人提供文化休息和公共活动的方便,又能使游人从中获得美的感受和良好的教益。
园林建筑小品按其功能分为五类:
1,供休息的小品。包括各种造型的靠背园椅、凳、桌和遮阳的伞、罩等。常结合环境,用自然块石或用混凝土作成仿石、仿树墩的凳、桌;或利用花坛、花台边缘的矮墙和地下通气孔道来作椅、凳等;围绕大树基部设椅凳,既可休息,又能纳荫。
2,装饰性小品。各种固定的和可移动的花钵、饰瓶,可以经常更换花卉。装饰性的日晷、香炉、水缸,各种景墙(如九龙壁)、景窗等,在园林中起点缀作用。
3,结合照明的小品。园灯的基座、灯柱、灯头、灯具都有很强的装饰作用。
4,展示性小品。各种布告板、导游图板、指路标牌以及动物园、植物园和文物古建筑的说明牌、阅报栏、图片画廊等,都对游人有宣传、教育的作用。
5,服务性小品。如为游人服务的饮水泉、洗手池、公用电话亭、时钟塔等;为保护园林设施的栏杆、格子垣、花坛绿地的边缘装饰等;为保持环境卫生的废物箱等。
园林建筑小品具有精美、灵巧和多样化的特点,设计创作时可以做到“景到随机,不拘一格”,在有限空间得其天趣。园林建筑小品的创作要求是:1,立其意趣,根据自然景观和人文风情,作出景点中小品的设计构思;2,合其体宜,选择合理的位置和布局,作到巧而得体,精而合宜;3,取其特色,充分反映建筑小品的特色,把它巧妙地熔铸在园林造型之中;4,顺其自然,不破坏原有风貌,做到涉门成趣,得景随形;5,求其因借,通过对自然景物形象的取舍,使造型简练的小品获得景象丰满充实的效应;6,饰其空间,充分利用建筑小品的灵活性、多样性以丰富园林空间;7,巧其点缀,把需要突出表现的景物强化起来,把影响景物的角落巧妙地转化成为游赏的对象;8,寻其对比,把两种明显差异的素材巧妙地结合起来,相互烘托,显出双方的特点。
[上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