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婚礼与“欢乐之火”
鄂温克猎民的婚姻一般包括求亲、订婚、结婚几个阶段。临近婚期,男方家不管离女方家多远,都要迁到女方家附近。结婚之日,新郎在父母亲友的陪同下,带上送给女方的10只驯鹿到女方家去,女方也以同样的队伍到路上来迎接。双方相遇后,新郎新娘拥抱接吻,并互赠礼物。然后大家进撮罗子喝喜酒,直到晚上酒宴结束,举行婚礼。有趣的是,他们的婚礼不是在室内,而是在野外举行。届时,他们在清理过的河滩谷地上燃起一堆被称为“欢乐之火”的篝火,然后人们把新郎新娘从撮罗子里簇拥到篝火边,并以火为中心围成一个半圆圈,由一位主持婚礼的长者宣布婚礼开始。主婚人用桦皮杯斟满两杯酒,交由新郎新娘泼在火里,表示对火神的尊敬,接着再向双方父母敬酒。然后新郎新娘互相拥抱接吻,手挽手和所有参加婚礼的人拉成一圆圈,载歌载舞,欢度良宵。这种歌舞鄂温克人称之为“欢乐之火”舞。它舞姿雄健有力,时而振臂扭腰,时而尽情欢跳。一人领唱,众人齐和。歌伴舞,舞随歌,时快时慢,高低错落。大家在歌舞中纵情欢乐,尽兴方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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