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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乌兰夫

乌兰夫

  乌兰夫(1906—1988),蒙古族,1906年12月23日出生于内蒙古土默特左旗塔布村。他自幼勤奋好学,6岁开始一边帮家里干活,一边读书。早在青少年时代就接受进步思想,积极参加反帝爱国学生运动。1923年夏进入北平蒙藏学校学习,在李大钊、赵世炎、邓中夏等共产党人的帮助下,参加马克思主义研究小组,认真地学习马列主义理论,走上革命道路。

  同年12月,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参加了“五卅”反帝爱国运动。1925年4月,与多松年、奎壁等共同创办了内蒙古最早的革命刊物──《蒙古农民》,鼓动和指导蒙古民族的解放斗争。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0月,受党组织委派赴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29年6月回国。同年7月,他参加组织中共西蒙工委,先后担任工委组织委员、书记,并在内蒙古西部地区组织农民协会,发动群众开展斗争。1933年5月组织抗日救亡团体,参加察哈尔抗日同盟军成立大会,与冯玉祥将军共商绥蒙抗日大计。1936年2月,与云继先等人秘密策动蒙政会蒙旗保安队举行“百灵庙暴动”,打击了蒙古族上层卖国分子,振奋了内蒙古人民的抗日精神。为建立蒙古族抗日武装做出了贡献。P0035乌兰夫

  抗日战争爆发后,蒙旗保安旅改编为蒙旗独立旅,乌兰夫担任政治部代理副主任,并担任地下党委书记,坚持贯彻党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为这支军队成为当时蒙古族中最大的抗日武装,在极困难的条件下,长期坚持抗日斗争,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1941年8月,按照党组织决定赴延安工作,任延安民族学院教育长、陕甘宁边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为各民族团结抗战和培养民族干部付出极大心血。

  抗日战争胜利后,乌兰夫任绥蒙政府主席,中共晋察冀边区中央局委员,中共内蒙古工委书记,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主席兼军事部长,内蒙古军政学院院长,内蒙古自治学院院长。他按照党中央的部署,深入发动群众,开展自治运动,先后于1946年、1947年成功地召开了内蒙古革命史上有着重要意义的“四·三”会议和“五·一”大会。按照党中央的指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坚持国家的统一,经过艰苦的工作,使内蒙古出现了我党领导下团结统一的新局面,成立了我国第一个民族自治区。

  1947年至1949年,任中共内蒙古工委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内蒙古军区司令员兼政委、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领导了内蒙古自治区的政权建设、军队建设、党组织建设、经济文化建设,完成了农村土地改革任务。对牧区的民主改革提出了符合牧区特点的政策,广泛地团结了各民族和蒙古族各阶层,使牧区生产得到迅速发展。在此期间,他还指挥部队消灭了内蒙古地区的土匪和反动地方武装,参加辽沈战役和平津战役,为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解放东北、华北,做出重要贡献。

  建国后,乌兰夫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委员,国防委员会委员,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主任,中央民族学院院长,华北行政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华北局副书记,中共中央内蒙古分局书记,绥远省人民政府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内蒙古军区司令员兼政委,内蒙古大学校长,中共中央华北局第二书记,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主席,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五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

  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作为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乌兰夫为加强国防建设和政权建设,为民族工作的健康发展,为做好新时期统战工作,呕心沥血,鞠躬尽瘁,为国家富强、民族繁荣,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

  他长期致力于民族工作,在主持内蒙古自治区工作近20年中,创造性地执行了党的民族区域自治等各项政策,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内蒙古的实际相结合,团结并带领全区蒙汉各族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取得了重大胜利。他为丰富党的民族工作经验,加强民族工作的理论建设、法制建设,为促进民族团结,巩固祖国统一,做出了重大贡献。

  1988年12月8日,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党和国家优秀的领导人、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卓越的民族工作领导人乌兰夫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2岁。他为中国各族人民的革命和建设事业贡献了毕生精力,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爱戴和尊敬,他将永远活在各族人民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