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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地方政府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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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唐诗》刻本 |
康熙年间,在殿版图书中,还有一些不在武英殿修书处刊刻而交付扬州诗局刻印的,世称扬州诗局本。这可以说是最早的地方政府印刷组织。扬州诗局由两淮盐政曹寅主持,所印各书校刻俱精。由扬州诗局刊刻的有九百卷的《全唐诗》等十种书籍,将近三千卷。所刻印的书用端正的楷体,有的蝇头细书,秀丽天成,极为精美。
清朝的中央出版印刷,主要集中在武英殿,它所印刷出版的书称为“殿本”,省一级的地方政府,大都有书局,地方政府组织编辑出版的书称为“局本”。
清代全国各地的地方政府 |
清代初期,地方官刻并没有太大的开展,后来武英殿允许各省翻刻,各省的官刻书才逐渐增多。到了同治二年(1863年),清政府成立了金陵官书局,开始设局于安庆。金陵官书局成立后,各省纷纷效仿。不久,浙江官书局、苏州官书局、湖北官书局(崇文官书局)、江西官书局、广雅官书局(广州)、湖南官书局。湖南官书局(湘南官书局)、四川官书局、安徽敷文书局、山西官书局、山东官书局、直隶官书局(天津)、江楚编译官书局(江宁)、福州官书局、云南官书局、淮南官书局、贵州官书局等相继成立。从而形成了我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便补全国的政府出版印刷网。这些书局虽以重兴文化为名,但所刊刻的书籍,多是御纂、钦定的本子。其中经史居多,诗文次之。同时,为了迎合一般读者的需要,所刊刻的普通读物,定价低廉,求之较易,这些都是官书局刻书的特点。这些书局由于主持人的不同,选用底本、校勘精劣、纸墨好坏也各有差异。官书局刻书,则成为清代后期地方官刻书的重要代表。
下面对几个较有名的书局进行介绍:
金陵官书局:金陵官书局第一部刻书是同治二年至同治四年(1865年)完成的《王船山遗书》。全书共三百三十二卷,同治七年(1868年)刻印《五种遗规》,即包括《养正遗规》、《教女遗规》、《训俗遗规》、《从政遗规》及《在官法戒录》。此外还刻印过《文选》、《楚辞》、《十三经读本》、《唐人万首绝句选》等书。
浙江官书局:浙江官书局是浙江布政使杨昌浚、按察使王凯泰于同治三年(1804年)呈进巡抚马新贻设立的,在同治六年(1867年)刻印了《钦定七经》和《御纂通鉴辑览》等书。
杭州著名藏书家丁丙、丁申弟兄的八千卷楼善本书室,收藏富而且精,这就给浙江书局刻书选用底本提供了方便,同时浙江书局几乎把当时的经史学家、词章学家萃于一堂对刻书选用底本都经过一番研究,如名刻《二十二子》都是以各家校刊及明世德堂本为依据的,是子书丛刻中最完善的本子。
浙江官书局先后刻书二百多种,是刻印书籍最多的书局。经部除上述《钦定七经》外,还刻有《四书集注》、《四书约旨》等,史部刻《九通》、《孔子编年》、《续资治通鉴长编》等,子部除《二十二子》以外有《张氏医书七种》、《玉海》等,集部刻有《沈氏三先生文集》、《古文渊鉴》、《唐宋文醇》等等。
浙江官书局刻书的另一特点是校勘精审。如所刻《玉海》、《九通》等书,错讹极少,超过殿本。此外,浙江书局与丁氏所刻《当归草堂丛书》、《武林掌故丛编》等书,版式差不多完全一致。字体秀丽,校印精良。胜过金陵书局刻本。浙江官书局所刻书籍,在局本中居首要地位。
湖北官书局:又名崇文官书局,同治六年(1867年)于湖北武昌设立,约刻印书籍二百多种。所刻书有《经典释文》、《说文解字》、《康熙字典》、《湖北通志》、《新旧五代史》、明震泽王氏刻本《史记》、《明史》。此外,还有《子书百家》、《沈氏尊生书》以及《文选》、《唐宋八大家类选》等。湖北官书局刻书侧重实用。版式排列比较紧密、字体宽扁,阅读时寻行数句颇费目力。校勘不够精审,刻书虽然流传较广,但质量不高。
湖南官书局:湖南官书局亦名湘南官书局,同治年间创立。湖南是曾国藩的故乡,设立之初即刻印了《王船山遗书》及《曾国藩全集》,还刻印一些经、史著作。光绪时期,书局附设于思贤讲舍,因改名思贤书局。选刻书籍侧重于名人著作。如:王先谦《汉书补注》和《后汉书集解》;叶德辉所著观古堂各书;孙诒让的《周礼正义》、《墨子闲诂》等。书籍字体雅致,校勘认真,甚为畅销。
江西官书局:同治二年(1863年)设立于江西南昌。刻印有《五朝纪事本末》、《御纂七经》、《重刻宋本十三经注疏》、《御纂医宗金鉴》、《王荆公诗注》等书籍,此外还重刻印了《聚珍版丛书》。刻书字体比较宽散,选择不够精审,版本质量不高。
广雅书局:广雅书局于光绪十二年(1886年)设立。当时的著名学者,武进屠敬山、会稽陶浚寅、元和王仁俊、长州叶昌炽等人都参加过书局校书工作。所刻《广雅丛书》对研究历史很有参考价值。以后又刻印《聚珍版丛书》、《全唐文》等大部头著作,刻书总数达三百多种。广雅书局刻书,字形稍扁,宽栏,不甚雅致。校勘不够精审。
山西官书局:山西官书局的前身是浚文书局,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改为山西书局。刻有《十三经读本》、《山西通志》以及经史书籍。所刻各书,校勘、印刷、纸墨选用等方面,都比较粗糙不精。版本质量不高。
山东官书局:设立于山东济南,刻有《十三经读本》。刻书校勘较为精审,字体方整,纸墨亦佳,在官书局刻书中,属于上乘之作。
直隶官书局:光绪七年(1881年)设立,当时指派孙家鼐总理其事。起初设在当时省会所在地──保定府,光绪末年又分设于天津、北京。委刘春霖、边怡园、宋星五分任经理。所刻各书,本打算着重在与各国有关的法律、经济、农业、工业、测算以及武备外交等方面,同时,凡属有利于国计民生与对外交涉的译文图书均刊印出来以广流传。
以上所列各地官书局,以浙江、广雅刻书最多,他们的书版有些被完好地保存下来,所刻印的书籍有的仍在社会上流通。
乾隆五十五年用木活字 |
清代官书局的印刷,最有名的是由几个书局分工刻印的《二十四史》。由金陵、苏州、淮南、浙江、湖北五个书局分工刻印。其分工情况是:金陵书局刻印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南史、北史;淮南书局刻印隋书;浙江书局刻印新唐书、旧唐书、宋史;湖北崇文书局刻印旧五代史、新五代史;苏州书局刻印辽、金、元三史。由于各地官员的重视,经费又有保证,又请到名家校阅,这套书质量很高,但由于各局水平不同,质量也不是一个水平。
除了官书局的印刷外,各地书院也从事书籍印刷。由于这些书院多为政府创办,因此书院也是属于政府印刷的一部分。例如,紫阳书院刻印过《文嘻堂诗集》,并于乾隆五十五年(1791年)用木活字印刷了《婺源山水游记》。东湖书院刻印过清王舟瑶《水云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