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地区土著居民的觉醒
针对这种情况,觉醒的北极地区各国土著居民的有识之士纷纷起来号召自己的同胞团结起来,拯救民族的命运。1971年,阿拉斯加通过了《阿拉斯加土著居住权法》,根据这项法令,政府归还了当地土著居民4400万亩的土地(占阿拉斯加土地的11.6%),赔偿了96000万美元的经济损失费,从而改变了土著居民的命运,使他们成为最大的土地私有团体。1980年通过的《阿拉斯加上著民族土地保护法》保障了土著居民狩猎、捕鱼的生存权利,禁止外来人在他们的土地上进行打猎等谋生行为。但是在80年代,美国国会否决了阿拉斯加土著居民对沿海洋地区的所有权。在争取民族权利的运动中出现了阿拉斯加土著联邦和阿拉斯加土著联盟等组织,涌现了一批土著人自己的领导人。70年代在加拿大成立了土著民族权利委员会等组织,加拿大政府归还一部分土地,支付了赔偿金给土著居民。在格陵兰岛和前苏联,土地是国有的。
目前北极地区中只有格陵兰岛和魁北克北部的土著民族成功地实行了教育自治,有权设定课程科目,制定教育政策,选择培训教师和进行教学研究。《格陵兰岛自治法》实施后,格陵兰人的教育自治迅速得到发展,小学一年级和二年级的教师都是格陵兰人。即使这样,在格陵兰岛和魁北克省能够使用土著语言的教师仍在急剧减少。1986年,格陵兰地区的教师中有一半是丹麦人。
在文化自治方面,前苏联政府一直鼓励土著民族讲自己的语言。从20年代起,列宁大学专门培养出几千名土著民族的教师。30年代,政府为许多土著民族发展了自己的文字。到1939年,前苏联北部地区有8所师范学院,并用9种土著语言编写了教材。起初,阿拉斯加和加拿大北极地区土著民族的孩子在学校被禁止讲母语。在阿拉斯加,有一半的孩子以英语为第一语言,许多孩子长大后英语和母语都讲不好。在争取民族自治的过程中,孩子们可以自主地接受本民族文化,被鼓励讲本民族的语言。而北欧的拉普人尽管无权决定教学科目,但各国政府也在更多地使用拉普语教材,使用拉普语上课。
文化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民族生活习俗。各民族应该互相尊重对方的生活习惯。不同的生存环境、自然条件决定了不同民族的习惯。外来者歧视土著文化,不尊重他们的习俗,不理解他们的生存方式。石油及矿山的开采,改变了动物的迁徙路线,石油泄漏污染了海水,造成鱼群减少。这对于依赖野生动物资源为生的北极土著居民来说,无疑是十分严重的打击。尤其是环境保护组织和动物保护组织不断地向各国政府施加影响,要求限制土著居民的狩猎范围,而忽视了土著居民的需要。这其中最激烈的冲突莫过于关于爱斯基摩人捕鲸的争论。生活在北极地区的鲸是大部分爱斯基摩人重要的食物来源,在食物缺乏的北极,如果一次捕获重达十几吨的鲸,就基本上解决了一个村庄一年的大部分食物问题,这无疑对爱斯基摩人充满了巨大的吸引力。由于西方人滥杀滥捕,鲸的数量已经非常少,所以国际捕鲸委员会严格限制捕鲸数量,甚至要禁止爱斯基摩人的捕鲸活动。
北极地区的土著民族逐渐客观地认识到,他们已经不可能完会控制自己的家园,不可能重新拥有这片土地,也不可能完全回到过去的生活。但是他们渴望创造一种新生活,一种既是现代生活的一部分,又同时保持本民族传统和特色的新生活,否则他们将最终失去自我,失去自身的立足点。他们既学习新技术和知识,也掌握传统的狩猎技术。他们尽可能从法律上争取更多的土地,保护自然资源与民族的生存权利,实行民族自治。今天格陵兰人基本上摆脱了受外界控制的局面,阿加斯加的爱斯基摩人也有一片属于自己的领地。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人类世界的丰富多彩正是在于世界各民族文化的多样性的存在。那些从社会达尔文主义出发,认为土著民族文化在适者生存的自然界逐步消失是合情合理的观点,在今天的国际社会中已经引起越来越多的争论与怀疑。如何理解存在与消亡的含义?如何理解人权意义上的民族生存权与整体人类文明进步潮流的关系?存在并不意味着一成不变地保留过去的一切,僵化地保留过去就意味着消亡,即便是对于最先进的民族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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