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的规律
辐射也是有规律可循的。这些规律大致可以归纳为下列四点:
(1)所有物体不论其温度如何,都向外放射辐射能。高温的太阳和地球都在不停地向外辐射能量。
(2)温度较高的物体单位面积放射的总能量,要比温度低的物体放射多。如太阳表面温度为6000°K,而地球表面的平均温度为288°K,因而,太阳表面单位面积上放射的能量要比地球表面放射的能量大几百万倍。
(3)物体温度愈高,其放射的最大辐射的波长愈短;反之,物体的温度愈低,其放射的最大辐射波长愈长。例如,太阳放射的最大辐射波长0.5微米,而地球放射的最大辐射波长为10微米。
(4)辐射能力强的物体,其吸收辐射的能力也强;反之,辐射能力弱的物体,吸收能力也弱。黑体吸收能力最强,放射能力也最强。地球和太阳,对于它们各自的温度而言,都是吸收和放射能力很强的物体,可看作是近似黑体。而地球大气则是选择性的吸收和辐射体。对于某种确定波长的辐射可让其透过(即不吸收);对于另外波长的辐射,则近乎不透明的(即吸收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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