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第二机械工业部
1956年7月28日,周恩来向毛泽东、党中央报告,建议成立原子能事业部。1958年改称第二机械工业部,1982年又改名为核工业部。
原子能事业作为中央的一项伟大战略决策,得到举国上下的拥护,也得到了世界人民的支持。中国奉行的是“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方针。
中国发展核工业的初创时期,曾争取前苏联的技术援助。当时,与国际上所循的通常路线一样,首先用于军事目的。1957年10月15日,中苏两国政府在莫斯科签订了关于国防新技术的协定。协定规定,为援助中国研制原子弹,苏联将向中国提供原子弹的教学模型和图纸资料。
根据中苏协定,苏联援建研究性重水反应堆和回旋加速器。1958年6月13日,反应堆达到临界。7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消息,同时宣布中国科学院物理所改名为中国科学院原子能研究所。到1960年上半年,该所发展到4300多人,22个研究技术单位,22个学科,60个学科分支,成为我国第一个比较完整的、综合性的核科学技术研究基地。
国家的重视
弯路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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