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 中国核工业发展
这时,根据中央的决策,二机部提出了核工业在新形势下的总任务是:3年突破,5年掌握,8年适当储备。具体要求是,争取在5年内(1960~1964年)自力更生制成原子弹,并进行爆炸试验;在8年内有一定数量的储备。 核工业的建设和发展,是一个国家技术经济实力的一种反映,是建立在全国的技术经济基础之上的,因而也必须依靠全国的协作。中央于1961年7月16日作出了《关于加强原子能工业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
弯路与困难 周恩来领导中央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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