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自毁长城
“文化大革命”使正在发展的中国核工业受到严重的干扰和破坏。1966~1967年,全国的夺权、武斗、停产波及到核工业。1967年5月至1973年7月,中央对核工业系统实行军管。这期间,一方面抓所谓“走资派”,另一方面提出了国防尖端技术要在“四五”计划中“前三年赶上,后两年超过世界先进水平”的错误口号。根据这个口号制订的大计划、高指标,给核工业的生产建设造成了严重后果。
“文化大革命”对核工业发展方针、规划计划、组织体制、工作部署的严重干扰和对核工业科技人员、职工队伍的严重伤害,使核工业遭受深重的内伤。
核工业职工队伍是一支政治素质好、技术能力强、能吃苦耐劳、不怕困难的坚强队伍。然而,在“文化大革命”中,一批对我国核工业建设和核武器研制有贡献的科学家、专家学者、领导于部、老工人遭到了批判斗争,被下放到农村“五七”干校劳动,从而使核工业的科技工作和管理工作受到严重削弱。
西北核武器研制基地、兰州铀浓缩厂、包头核燃料元件厂是职工队伍遭到伤害最严重的单位。从1969年11月开始,西北核武器研制基地在近两年的时间里,科室、车间以上干部的80%,高、中级科技人员的90%受到迫害。基地领导人遭受百般折磨,不久致死。另一名领导人及著名炸药专家也被残酷迫害致死。在同一时期,兰州铀浓缩厂被点名批斗和作交待的人数竟达全厂职工的60%。包头核燃料元件厂曾多次发生武斗,造成大部分生产车间和研究室停产近两个月。
在核工业系统中,例如原子能研究所,在所谓的“清理阶级队伍”中,许多干部、群众、科技人员受到残酷迫害,造成了大批冤假错案。
三线工程的“山散洞”
核电决策举棋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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