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军转民,振兴核工业
1991年12月15日,浙江秦山核电站建成,并网发电。这标志中国的核能开始了新的纪元。
中国核工业是从主要为军用服务而迅速发展起来的。长期以来,核工业作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部门之一,执行了“以军为主”的方针,这在当时是必要的,也是正确的。但是实践表明,核工业建设如果只搞军用,不搞民用,必然路子越走越窄,不利于核工业的继续发展。
1979年4月,二机部召开工作会议,着重研究工作重点转移,提出了要积极发展核电和推广同位素与其他核技术的应用。
1981年3月,在国务院及国防科委的领导下,正式提出了“核工业应在保证军用的前提下,把重点转移到为国民经济利用上来”的发展方针。
核工业要把军转民、技术引进、国内技术攻关三者结合起来,开发民用产品。
当初核工业实行“军民结合”、“保军转民” 的方针,其转变是深刻而艰巨的。主要原因在:第一,从铀地质、铀矿冶、核燃料循环到核武器研制,核工业的大部分科研生产单位,都具有专业性强,生产过程带有放射性等特点,因而原有的生产设施、设备,一般无法直接转为民用。第二,核工业的科研和生产单位,大多处于边远偏僻地区,交通不便,信息不灵,因此,在选择转民的出路,确定工作、产品方向上有一定的难度。第三,核工业转民的主要内容应为国家发展核电服务,但我国的核电建设在体制和规划安排上,还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大量工作还难于展开。第四,长时期来,核工业的企事业单位在经营管理上形成了“科研生产型”状况,其经营思想、管理制度、经济政策,以致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都同转民的要求不相适应。
核电决策举棋不定
以核为主多种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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