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对等——漫谈保价运输
自1991年5月1日起,铁路部门开办了行李包裹和货物的保价运输业务。保价运输是铁路运输企业处理托运人提出赔偿要求的一种形式,是保证铁路与托运人(收货人)权益对等的一种手段。通常情况下,铁路运输中实行的是限额赔偿。限额赔偿保护了铁路运输企业的合法权益,但是不能满足托运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要求,双方权益不对等。开办保价运输后,情况得到改变,托运人只要按比例支付一定的保价费,在货物发生损失时,就可以得到按实际损失的赔偿,托运人的权益也得到了保护。
托运人或者旅客可以向保险公司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可以办理保价运输;办理不办理保险或保价,完全是自愿,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办理。
那么,保价运输与运输保险有什么区别呢?
保价运输与运输保险在出险后的赔付上虽然有它的一致性,但是它们又是两种不同的经济合同,两者有着明显的区别。保险只是一种赔偿方式,保险人没有参与运输管理,对运输安全不能实施监督保证,只起到货物损失后的简单经济补偿的作用。保险费收入按一定比例上缴国家财政,并不直接返还承运人用于改善运输条件。而保价运输是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法律上要求对保价的货物运输安全负责。承运人直接参与货物运输的管理和安全保证工作,有条件对保价的货物采取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保价费收入主要用于事故的赔偿和提高运输安全质量上,使托运人能得到更多的经济利益。
办理保价运输有明显的好处。铁路对保价运输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将采取一系列的特殊运输组织措施(如优先装车、优先挂运、直达及成组运输等),以保证其安全、迅速、准确地运抵到站。按保价运输承运的,在保价额内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因此,在足额投保的情况下,一旦发生承运人责任的损失,托运人、收货人将得到足额赔偿。另外,保价运输提赔方便、理赔迅速。不管事故大小,只要认定是铁路的责任,一律先赔偿再从内部查清责任。
办理保价运输并不复杂。托运人只需在货物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保价运输”字样,并在“货物价格”栏内填写托运物品的实际价格,全批物品的实际价格即为所托运的货物的保价金额。不过,按保价运输办理的货物,要全批保价,不能只保其中一部分。另外,保价率不同的物品作一批托运时,应分项填记品名及保价金额,保价费用分别计算。
集重货物运输 超限货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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