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海洋法制建设
为了实施对海洋的有效管理,中国加强了海洋领域的法制建设。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全国人大先后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海洋和涉海管理法律。国务院也制定了《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管理规定》、《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和《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这些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原则和有关规定是一致的;它们的制定和实施,既维护了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也促进了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海洋环境的有效保护,使中国的海洋综合管理初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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