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的战略地位
发展核能,必须从本质上,从思想认识上,要看清核能的战略地位。
因此,需要对核工业的战略地位从下面几个方面作再认识:
1.关于行业功能的特殊性和效益的完备性
核工业行业中,就核军工产业而言,其主要产品(三弹和两舰艇核动力)具有直接服务于军事目的的功能,体现的效益是增强国防力量的军事效益和提高国际地位的政治效益;就核电产业而论,其主要产品核电具有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环境质量的特殊功能,体现环境效益和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就其他核技术与产品来说,体现了提高工农业和国民经济各行业乃至全民族和全社会的科技素质和科技水平的社会效益。即,核工业行业的产业发展,在政治、军事、经济、社会、环境五大重要领域中,均可取得明显的效益。功能的特殊性和效益的完备性,体现了它的战略地位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这是任何其他行业都无法替代的。
2.关于产品的特殊经济性
核电产业,由于投资额大,建设周期与投资回收期限均较长,近期看不到明显效益,其经济、社会、环境等综合效益,将在已具相当规模的中远期未来才能明显发挥,因此,产业发展初期,需要资金的高额投入。
如果以“核电比煤电贵”为理由反对发展核电,那么,过去人们普遍认为汽车比牛车、马车贵,可最终还是大量地生产和使用了汽车;飞机又比汽车贵得多,可人们还是大量地制造了使用了飞机,等等。人们应该转变“核电”的价值观念,确立“核电”的评价准则。
3.改善能源结构、保护资源与环境的特殊使命
在世界范围内,能源、资源与环境问题,已成为困扰当代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已经证明,发展核能(核电、核热)是克服这些制约因素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之一。
众所周知,核电和水电都是清洁安全的能源,而水电又是可再生能源。立足未来长远利益,为子孙后代着想,提高能源产量,改善我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90年代煤炭约占76%),珍惜化石燃料资源,保护环境免遭严重污染、维系生态平衡(目前,我国因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总额每年达1000亿元),缓解交通运输紧张状况(当前全国铁路约40%以上的运力在运输煤炭),提高经济质量和生活质量等特殊使命自然落在核电和水电身上。但因水力资源总量有限(并非地域分布不均衡给产业发展带来的困难),而使上述特殊使命最终不得不落在核电肩上。
体制局限与认识失误
核能的敏感性及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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