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核扩散及杜绝事故
要杜绝事故发生,或在事故发生后作善后处理,只有通过技术对策来实施,主要是采取一套严密的保险系统等措施防止意外情况造成恶果。各国几十年的实践表明,这些技术对策是卓有成效的。
至于政治措施能否有效,这就很难说了。
因为裂变物质如铀-235和钚-239既可用于动力又可用于破坏,所以在任何民用核动力计划中都必须考虑采取某些防范措施,以避免战略物资的非法转移。
为此,人们从形成核武器的各个环节设想出各种各样的技术限制。但是几乎可以肯定的说,一个国家如果要决心制造核武器,它就可以制造出来。
当然,可以设想建立许多政治条款,例如条约、协定、中心机构和检查制度等。但是每种条款都有空子可钻或可能不被接受,最后必然得出这样的看法:防止核扩散的措施只能减少核扩散的可能性。
人们还讨论诸如黑社会组织、罪犯和精神病人等使用核材料的问题,这也是不可忽视的。
虽然在防止核扩散方面仍有不少困难,但人们广泛地认为应该进行顽强的努力来减少核爆炸的危险。所以他们认为表中的方法是可以使用的。
核监督
确保可靠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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