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核事故应急
为了应付万一发生的核事故,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轻事故的危害,保护公众,保护环境,国家要求在国家、省、核电厂建立应急组织,制定应急计划,并作好应急准备。
中国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实行“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方针。
1.核电厂事故 一般指核电厂发生了异常情况,造成放射性物质泄漏,使工作人员或公众受到超过正常剂量限值的照射,称为核电厂事故。
2.核事件分级 中国采用了国际原子能机构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制订的核事件分级表。它把核设施(如核电厂)内发生的与安全有关的事件和事故分为7个等级。见表1。
级别 |
说明 |
标 准 |
7级 |
特大事故 |
放射性物质大量外泄,可能有严重的健康影响和环境后果 |
6级 |
严重事故 |
放射性物质大量外泄,可能需要全面实施当地的应急计划 |
5级 |
具有场外风险的事故 |
堆芯严重损坏,放射性物质有限外泄,部分实施当地的应急计划 |
4级 |
主要在设施内的事故 |
堆芯严重损坏,放射性物质少量外泄,对工作人员有严重健康影响,公众受到相当于规定的剂量限值量级的照射,一般不需要采取防护行动。 |
3级 |
重大事件 |
安全系统可能失去作用,放射性物质极少量外泄,现场产生高辐射场或污染,工作人员受过量照射,公众受到相当一小部分规定的剂量限值量级的照射,无需采取防护行动。 |
2级 |
事件 |
无厂内外放射性影响,但可能出现需要重新评价安全效能的后果。 |
1级 |
异常 |
安全措施系统偏离规定的功能范围。 |
由表可见,只有5、6、7级事故,才能影响到核电厂以外的公众,才需要对公众采取防护措施。而核电厂这样严重的事故世界上共发生过两次,即原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7级)和美国三里岛核事故(5级)。
三废处理
核电厂应急状态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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