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计划和应急准备
1. 应急计划
应急计划又称应急响应计划。在应急计划中规定了地方政府、核设施运营单位的应急准备、响应任务、组织机构、设施和设备等,并规定在应急状态下“做什么,由谁做,如何做”。
2. 应急计划区内的准备
针对烟羽应急计划和食入应急计划区照射途径的主要防护措施,必须做好如下准备:
(1)对核电厂周围80公里半径范围内的行政区域的交通、邮电通信、医疗设施、学校、人员分布、饮食习惯、海洋生物、气象等情况进行收集和调查。
(2)把事先确定好的应急计划区内的特殊人群(老弱病残和婴幼儿)分布、交通管制点、应急监测点、取样点及巡测路线、集结点、安置点、洗消点、撤离路线、牛奶场、食品加工厂、水源地等绘制成图。
(3)预先确定好当地住房建筑和公共建筑物屏蔽能力和密封性能。例如,秦山核电厂周围地区的建筑,大都是近几年新建的二层以上的混砖结构楼房,有足够的面积可以做隐蔽之用。
3.预防药品的生产、贮存、发放和管理
例如,浙江省用的预防药品稳定碘片是碘化钾片,主要由省医药管理局负责组织生产并提供,分别贮存在省、嘉兴市、海盐县卫生防疫站。由省卫生防疫站实施监督使用和管理。
4.应急响应能力的维持
为了使应急准备做到常备不懈,各级应急组织还必须执行应急响应能力的维护计划,其要点是: (1)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的修改; (2)应急培训; (3)应急演习; (4)应急设施的配备和维护。
核事故应急组织
应急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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