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草地退化弄个明白
不同类型生态系统的退化及系统生产力的降低和相应的环境质量的下降,被认为是人类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据统计,全世界每年平均有500万公顷土地由于退化而不能再生产粮食,若按此速度,今后20年内,全球将有1/3的可耕地丧失殆尽。据有关资料,1957年我国耕地面积1.12亿公顷,人均占有耕地约0.19 公顷,而到了1988年,我国耕地面积下降到0.96亿公顷左右,人均占有耕地只有0.09 公顷左右。而在这些耕地中,不同类型的退化土地达到78%左右。就草地而言,在我国4亿公顷草地中,据80年代统计,全国草原严重退化的面积占草原总面积的1/3。锡林郭勒盟是我国最大的牧区之一,其不同程度退化的面积占总面积的48%左右,因超载过牧践踏导致退化面积是其中的30%。因此,退化生态系统的恢复与重建,成为生态学和许多学科关注的热点之一。1992年初,在国务院通过的“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领”中提出了对退化生态系统恢复进行研究的重要问题。
人们一般认为,所谓退化,即是“生物体的某一或某些器官在进化过程中全然消失或部分残留为痕迹器官的现象”。而草地生态系统的退化,我们认为是指草地生态系统在其演化过程中,其结构特征和能流与物质循环等功能过程的恶化,即生物群落(植物、动物、微生物群落)及其赖以生存环境的恶化。故草地生态系统的退化,既指“草”的退化,也包含“地”的退化,它不仅反映在构成草地生态系统的非生物因素上,也反映在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三个生物组分上。其中土壤因素的恶化,第一性生产者的变劣尤为明显。
我国草地生态系统的退化及其调控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它不仅牵涉到我国人民的吃穿问题,也关系到占国土面积40%的辽阔土地的环境质量和草地资源的利用与保护以及干旱、半干旱地区的生态平衡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重视和治理退化的草地生态系统是刻不容缓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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